合肥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的條件:
合肥注冊公司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,均可申請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:
1、 開業滿一年的企業,應符合以下條件
(1)年增值稅銷售額(包括出口銷售額和免稅銷售額,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)達到或超過以下規定標準:
①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上;
②商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上
2、新辦企業自開辦之日起一個月內,具有符合以下條件的,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。經稅務機關測算預計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企業標準的,可暫認 定為一般納稅人,暫認定期最長為一年(自批準之月起滿12個月計算):
申請人須提供以下資料?
(1)銀行開戶證明;
(2) 特種轉帳貸方憑證(與銀行開戶通知單賬號一致)及入資單;
(3)房屋租賃協議、產權證(產權單位與租賃單位不一致的,要求產權單位寫授權書,私人房屋附購房合同,產權證在辦理中的須出具證明);
(4)租房需復印房租發票;
(5)外地法人、外地會計附暫住證;
(6)企業購銷合同及供貨證明貼印花稅;
(7)公司員工上4或5險、8人以上、福利部門證明;
說明: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寫電話要求一律為座機電話和手機電話;
②將法人身份證、其中任意一個股東的身份證、會計的身份證的復印件同時復印在一張A4紙上,并加蓋企業公章、代碼章
③實地核查時要求法人、股東、會計在場;打印企業從開業到檢查日的銀行對賬單一式兩份,并準備會計帳薄和原始憑證;新辦企業30日內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,超過時限按照小規模轉一般納稅人處理;
3、企業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(市),且實行統一核算,如總機構已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分支機構也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。